Saturday, January 9, 2010

焚殁良知

一个焚烧的马来西亚



从一本教会期刊到纵火焚烧教会,『阿安称呼事件』已日渐严重,溯本逐源,『Allah』 一词出现在圣经上不是近百年之事,早在1629年,就被基督徒使用,出现在马来文版的新约《马太福音》里头,并在1733年出版的第一部马来文圣经(莱兹德克版 Leijdecker)被正式采用,至于由克宁克(Klinkert)所翻译第二版马来文圣经,也持续延用『Allah』一词,而在接下来所出版的不同翻译本当中,以『Allah』作为马来文「神」的称呼,已成标准。

根据语文学者研究报告,阿拉伯文『Allah』源出犹太希伯来文旧约全书里所使用的称号:『Eloah』,在回教未开始之前,中东地区的基督徒便以『Allah』之称向上帝祈祷,并以此称著作前伊斯兰基督教神学作品,这些作品至今仍有不少存留于世,可佐证基督教先于回教称上帝为『Allah』的事实。

部份回教徒既没有足够的历史知识,又疏于考究史源,一味以政治及人口优势,霸道蛮横,强迫使用马来语的基督徒给自已上帝改变称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设身处地想想,若相同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彼等又作何想法?

今天我国基督教徒若连称呼上帝的基本权力都被剥夺了,不难想像未来包括『Doa』、『Nabi』、『Kitab』等等的字眼,都无法幸存!整本圣经,都要被摧残殆尽!或是,这个语言已不再是马来西亚的国语?因为生活在这里的基督徒根本不能完整的使用,什至不能以之向上苍祈祷!

惟一令人感到庆兴的是,事发之后,所有朝野的政治人物都开声谴责纵火焚烧教堂的暴徒,但是,谁是将这个敏感问题政治化,以致造就当前局势的源头?

2007年12月,当时的内政部部长佐哈里峇哈伦(Johari Baharum)以不是针对基督教的说法,将MPH书局售卖的基督教英文儿童读物充公,理由是内含「阿拉」字眼。在面对媒体追访时,该部门回应说,相关书籍对于先知的叙述触犯了穆斯林。更甚的是,2008年,该部再以相同的理由,充公了全国18间书店中的合共163种发行刊物,只因为相关书籍延用了使用马来文的基督徒对上帝的传统称呼。

玩弄宗教课题的政治人物是最无耻的恶棍!始作俑者,今天正在面对一个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定时炸弹,如果处理失当,后果将不堪设想!是次的纵火事件虽未造成人命伤亡,但难保未来也能如此「幸运」!亡羊补牢,警方应采取严厉行动,将肇事者缉拿归案,并判之重刑以儆效尤!

感谢内政部长扬言以「内安法令」对付相关暴徒,但希望承诺不仅止于承诺,最终不了了之;其实,除了「内安法令」,难道我国就没有其他可行的正规法律,可以「对付」这类行凶作恶之人吗?

至于基督徒是否可以使用『Allah』对上帝祷告,你禁得了人嘴,却禁不了人心!但在思考这些问题之前,请先研究「Komputer」、「Infomasi」、「Teknologi」、「Reformasi」、「Demokrasi」这些字眼,是否应该先还给人家?其实,「Allah」又岂非外来语?


注:部份资料来自《国际基督日报》

- 转载自 PoliBug | 波力拔克

焚吧 将一切的真理统统焚烧殆尽
烧吧 泯灭良知烧殁所有非我异己
蛮横无罪 无耻有理
愚昧 霸道 无知 我等暴徒势必长生不灭
万岁 万岁 万万岁

2 句噼里啪啦:

蝋燭の芯 said...

威,

写得好。
和你分享以下:
http://song80s.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09.html

wilson8643 said...

谢谢玉米的分享!

不过老威必须说明一下,文章上段灰色字体的内文是老威从朋友处转载而不是出自老威手笔的哦。

下面一小段黄色字体的才是老威写的,不好意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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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府文章能吐润 谁家笔墨见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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